东南亚国家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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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08 13: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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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涵盖整个东南亚地区的10个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简称东盟(ASEAN)。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成为政府间、区域性、一般性的国家组织。1967年8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

  1简介编辑概况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

  东盟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 ASEAN)的成立。东盟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

  东盟的宗旨和目标是本着平等与合作精神,共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建立一个繁荣、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奠定基础,以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东盟成立之初只是一个保卫自己安全利益及与西方保持战略关系的联盟,其活动仅限于探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1976年2月,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及强调东盟各国协调一致的《巴厘宣言》。此后,东盟各国加强了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的合作,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迅速增长,逐步成为一个有一定影响的区域性组织。除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5个创始成员国外,20世纪80年代后,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

  成员国示意图)、老挝(1997年)、缅甸(1997年)和柬埔寨(1999年)5国先后加入东盟,使这一组织涵盖整个东南亚地区,形成一个人口超过5亿、面积达450万平方公里的10国集团。巴布亚新几内亚为其观察员国。东盟10个对话伙伴国是: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日本、新西兰、俄罗斯韩国美国

  东盟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自1995年召开首次会议以来每年举行一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

  20世纪90年代初,东盟率先发起区域合作进程,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1994年7月成立东盟地区论坛,1999年9月成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此外,东盟还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欧盟、韩国、中国、俄罗斯和印度10个国家形成对话伙伴关系。2003年,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发展到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国成为第一个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非东盟国家。

  根据2003年10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发表的《东盟协调一致第二宣言》(亦称《第二巴厘宣言》),东盟将于2020年建成东盟共同体。为实现这一目标,2004年11月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还通过了为期6年的《万象行动计划》(VAP)以进一步推进一体化建设,签署并发表了《东盟一体化建设重点领域框架协议》《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计划》等。会议还决定起草《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以加强东南亚国家联盟机制建设。

  为了早日实现东盟内部的经济一体化,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是实现区域内贸易的零关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6国已于2002年将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降至0-5%。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4国于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1]

  东盟总面积约444万平方公里,人口5.91亿。候选国:东帝汶 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自1976年起) 。

  负责人

  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每年轮换一次。文莱于2013年1月接任峰会轮值主席国。东盟秘书长是东盟首席行政官,向东盟首脑会议负责,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黎良明 (英语:Le Luong Minh,越南语:Lê Lương Minh,前越南副外长)于2013年1月接任东盟秘书长。[2]

  总部

  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

  盟歌

  创作东盟盟歌活动由东盟轮值主席国泰国的外交部发起。要求必须是原创歌曲,歌词用英语填写,

  东南亚国家联盟要反映东盟文化和民族的多样性,体现东盟的尊严、合作与团结。盟歌创作的最后一轮评选于2008年11月20号在曼谷举行,共有10首候选曲目入围。评委来自东盟10个成员国,以及对话国中国、澳大利亚、日本。最终,来自泰国的歌曲《东盟方式》 成功当选。[3]

  主要机构

  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现任东盟秘书长黎良明,2013年1月出任,任期5年。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常务委员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

  成员国

  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

  对话伙伴国

  美国

  出版物

  东盟拥有众多定期或不定期发行的出版物,如《东盟年度报告》、《东盟商务通讯》等。[4]

  2宪章编辑简述

  《东盟宪章》是东盟成立40多年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它确立了东盟的目标、

  新加坡总理把《东盟宪章》交给东盟秘书长原则、地位和架构,同时赋予了东盟法人地位,对各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

  2004年11月,东盟领导人签署《万象行动计划》,正式将制订《东盟宪章》列为东盟的一个目标,以加强东盟机制建设。2005年12月,东盟领导人签署《吉隆坡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名人小组”负责为宪章的制订提出建议。2007年1月,东盟领导人确认了“名人小组”提出的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具体建议,同时签署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宪章文本。2007年7月,“高级别特别小组”向东盟外长会议提交宪章草案,2007年11月20日,东盟领导人在新加坡签署《东盟宪章》。2008年12月15日,《东盟宪章》正式生效。[5]

  主要内容

  (一)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并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

  (二)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

  (三)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四)确保东盟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

  (五)建立一个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

  (六)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

  (七)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律,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

  (八)根据全面安全的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

  (九)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

  (十)通过加强教育、终生学习以及科学技术领域的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民素质,强化东盟共同体意识;

  (十一)为东盟人民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社会福利和公正待遇,提高其福利和生活水平;

  (十二)加强合作,为东盟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没有毒品的环境;

  (十三)建设一个以人为本的东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并从中受益;

  (十四)增强对本地区丰富文化和遗产的认识,促进东盟意识;

  (十五)在一个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区架构内,发展与域外伙伴的关系与合作,维护东盟的主导力量、中心地位和积极作用。

  [4] 原则

  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

  尊重各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不干涉成员国内政;就涉及关系东盟共同利益事宜加强磋商机制,依照东盟条约和国际惯例解决纷争,棘手问题将交由东盟首脑会议协商决定。

  地位

  《东盟宪章》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赋予东盟法人地位。

  架构

  东盟首脑会议为东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东盟成员国领导人在峰会上决定有关东盟一体化的关键问题,决定发生紧急事态时东盟应采取的措施,任命东盟秘书长。

  设立4个理事会,其中一个由外长组成,负责协调东盟重要事务,另外3个分别负责政治安全、经济一体化和社会文化事务;每个理事会各由一名副秘书长负责。

  成立一个人权机构,致力于改进本地区人权状况。

  组织机构

  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根据该宪章,东盟调整了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一)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每年举行两次。

  (二)东盟协调理事会:由东盟各国外长组成,是综合协调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三)东盟共同体理事会:包括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理事会、东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经济共同体理事会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理事会,协调其下设各领域工作,由担任东盟主席的成员国相关部长担任主席,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四)东盟领域部长机制:加强各相关领域合作,支持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

  (五)东盟秘书长和东盟秘书处:负责协助落实东盟的协议和决定,监督落实。

  (六)常驻东盟代表委员会:由东盟成员国指派的大使级常驻东盟代表组成,代表各自国家与东盟秘书处和东盟领域部长机制进行协调。

  (七)东盟国家秘书处:是东盟在各成员国的联络点。

  (八)东盟人权机构:负责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相关事务。

  (九)东盟基金会:与东盟相关机构合作,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

  (十)与东盟相关的实体:包括各种民间和半官方机构。[4]

  其他

  宪章将英文定为东盟的工作语言,并规定每年8月8日为“东盟日”,并对东盟旗帜、徽章作出相关规定。[6]

  有关宪章的问与答

  一、东盟为什么需要《东盟宪章》?

  随着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东盟越来越感到大力推进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性,而推动一体化进程就需要一部对所有成员国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基本文件,以确定东盟发展方向,促使成员国为共同目标而努力。《东盟宪章》就是旨在增强东盟凝聚力、提高东盟整体实力和国际地位的一份基本文件。

  二、东盟宪章的主要框架是什么?

  《东盟宪章》由前言和正文组成。正文共分13章55款,内容涉及东盟的总体目标和原则、东盟的法律地位、成员国的责任和义务、东盟的机构构成和各自职责、东盟吸纳新成员国的标准、解决成员国分歧的机制、对外交往的原则以及宪章的修订等内容。

  三、《东盟宪章》何时生效?

  根据《东盟宪章》的规定,成员国领导人签署该文件后,各个成员国需要根据各自的法定程序批准这一文件。批准的文本需要存放在东盟秘书长处。自最后一个成员国提交批准文本30日后,《东盟宪章》即可生效。有媒体报道说,《东盟宪章》有望在一年后生效。

  四、《东盟宪章》如何修订?

  宪章规定,宪章实施5年后,可以对其内容进行审议和修订。成员国都有资格对修改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修订的内容需经东盟领导人会议“一致通过”,并交由所有成员国根据各自法定程序批准。批准后的修订内容自最后一个成员国递交批准文本30日后生效。[7]

  3主要活动编辑2007年1月,第12届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在2015年建成以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为支柱的东盟共同体。2008年12月,《东盟宪章》生效,明确了建设东盟共同体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0世纪90年代初,东盟率先发起东亚区域合作进程,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其

  东南亚国家联盟中,东盟与中日韩(10+3)、东盟分别与中国(10+1)合作机制已经发展成为东亚合作的主要渠道。此外,东盟还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韩国、中国、俄罗斯、印度9国以及欧盟形成对话伙伴关系。

  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是促进东盟成为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基地,以吸引外资;消除成员国之间关税与非关税障碍,促进本地区贸易自由化;扩大成员国之间互惠贸易的范围,促进区域内贸易;建立内部市场。2009年8月15日,中国和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主要谈判已经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

  2007年11月20日,东盟10国领导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3届首脑会议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重申在2015年之前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这是东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也是一份指导性文件。2008年12月15日,《东盟宪章》正式生效。

  2009年5月3日,东盟10国和中日韩(10+3)三国财长在巴厘岛会议上就规模为1200亿美元的亚洲区域外汇储备库的主要要素达成共识,并决心在2009年年底启动这一被称作“亚洲货币基金”雏形的多边货币交换机制。这一合作行动,对维护亚洲地区经济金融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并将对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系产生积极影响。[3]

  2010年4月第16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主题为“迈向东盟共同体:从愿景到行动”,重点就进一步落实《东盟宪章》、加快共同体建设和加强后金融危机合作等进行讨论。会议签署《东盟宪章争端解决机制议定书》,发表《东盟关于持续复苏和发展的声明》、《东盟领导人关于联合应对气候变化的声明》,宣布启动东盟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委员会,并将妇女儿童发展等确定为社会文化共同体建设优先领域。

  2010年10月第17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签署《东盟服务框架协议第8个一揽子计划》,修订《东盟货物贸易协定为大米和糖提供特殊补贴的议定书》,发表《为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增长的人力资源和技能开发东盟领导人声明》和《促进东盟妇女儿童福利和发展河内宣言》。

  2011年5月,第18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雅加达举行,主题为“全球大家庭中的东盟共同体”,重点就加快东盟共同体建设、东亚峰会发展、柬泰边界冲突等问题进行讨论。会议发表了《全球大家庭中的东盟共同体联合声明》,表示到2022年东盟成立55周年时,东盟将更有能力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2011年11月,第19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通过了《全球大家庭中的东盟共同体巴厘宣言》(也称第三份《巴厘宣言》),阐述了东盟成员国在政治与安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应如何加强合作,并承诺在2022年建立应对全球事务的东盟共同平台。

  2012年4月,第20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主题为“东盟:共同体、共命运”,重点就提升东盟一体化水平等问题进行讨论。会议发表了《金边宣言——东盟:共同体、共命运》、《东盟共同体建设金边议程》、《2015年实现无毒品的东盟宣言》、《“全球温和派运动”概念文件》等文件。东盟领导人还共同庆祝了东盟成立45周年。

  2012年11月,第21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主题为“东盟:共同体、共命运”,重点就确保共同体于2015年如期建成等问题进行讨论。会议发表了《东盟人权宣言》、《东盟领导人关于建立东盟区域地雷行动中心的宣言》、《巴厘协调一致第三行动计划(2013-2017)》。

  2013年4月,第22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举行,主题为“我们的人民、我们的未来”,重点就进一步加强东盟共同体建设、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进行了讨论。会后发表了《主席声明》,强调东盟当前重点仍在于加强内部建设和融合,推进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共同体进程。[1]

  东盟十加三

  东盟成立之初,视正处于“文革”浪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共产主义威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则视东盟为反共集团,但在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正式访华及建交后,东盟各成员国亦开始陆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并解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禁令。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6年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与日本韩国一样通过“东盟十加三会议”与东盟成员国进行共同协商。

  自由贸易区

  2004年11月29日中国与东盟在老挝首都万象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朝推动成立自由贸易协议区(东盟十加一)的方向推进。为达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零关税的目标,双方决定自2005年开始,针对部分货品开始协商免税,再逐渐扩大到2010年时达到全面免税的目标。另一方面,日本韩国也宣布将自2005年开始,与东盟十国协商自由贸易区谈判,以作为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十加三)的起步。

  重要文件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至今,陆续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曼谷宣言》(1967年),《和平、自由和中立化宣言》(即《吉隆坡宣言》,1971年),《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和《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1976 年),《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修改议定书》(1987年),《促进东南亚国家联盟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东南亚国家联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1992年),《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1995年),《东南亚国家联盟2020年远景规划》(1997年),《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第二修改议定书》和《河内行动计划》(1998 年),《东南亚国家联盟一体化倡议》(2000年),《为促进东南亚国家联盟一体化、缩小发展差距的河内宣言》(2001年),《东南亚国家联盟一体化倡议行动计划》(2002年),《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第二宣言》(2003年),《万象行动计划》(2004年),《东南亚国家联盟一体化建设重点领域框架协议》(2004年),《东南亚国家联盟安全共同体行动计划》(2004年),《东南亚国家联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计划》(2004年),《关于制定<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2005年)。

  4主要会议编辑历次首脑会议

  东盟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自1967年成立以来,东盟已举行22次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

  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

  1976年2月23日至24日,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东盟5国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第二次东盟首脑会议

  1977年8月4日至5日,第二次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确定东盟将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日、澳等国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第三次东盟首脑会议

  1987年12月14日至15日,第三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会议通过了《马尼拉宣言》。

  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

  1992年1月27日至28日,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东盟6国首脑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定》。

  第五次东盟首脑会议

  1995年12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通过了《曼谷宣言》,签署了38项旨在促进相互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的文件。会议还决定在两次正式首脑会议之间每年召开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东盟7国首脑及与会的老挝、缅甸、柬埔寨(当时3国尚未入盟)3国领导人分别签署了《东南亚无核区条约》。

  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

  1998年12月15日至16日,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大胆措施”声明》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东盟加强经济、政治与安全合作的文件。

  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

  2001年11月5日至6日,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东盟10国领导人审议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并确定了加速东盟区域一体化、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优先合作项目。

  第八次东盟首脑会议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八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第九次东盟首脑会议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第二协约宣言》(亦称《第二巴厘宣言》),宣布东盟将于2020年建成东盟共同体。

  第十次东盟首脑会议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第十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会议还决定起草《东盟宪章》,以加强东盟机制建设。

  第十一次东盟首脑会议

  2005年12月12日,第十一届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实现东盟共同体的建设。

  第十二次东盟首脑会议

  2007年1月13日至14日,第十二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会议确定了东盟宪章蓝图计划并签署了《宿务宣言》,决定成立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宪章,决定在2015年建成以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为支柱的东盟共同体。此外,会议还签署了包括《东盟反恐公约》在内的一系列文件。

  第十三次东盟首脑会议

  2007年11月,第十三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会议就实现2015年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的目标、加强区域合作、气候变化以及能源和环境等问题进行广泛讨论,通过了包括《东盟宪章》《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件,重申在2015年之前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

  第十四次东盟首脑会议

  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第十四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中部海滨城市华欣举行。会议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以及东盟政治与安全、经济、社会与文化蓝图等多项对东盟今后发展及共同体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的文件。会议确立了粮食和能源安全战略计划。

  第十五次东盟首脑会议

  原定于2009年4月10日至12日在泰国海滨城市帕塔亚举行的东盟与对话国系列峰会因反政府示威者冲击会场而被迫取消。之后,泰国政府曾计划6月份在泰国南部普吉举行系列峰会,但因对话国领导人无法全部出席而作罢。5月13日泰国外长甲西·披龙耶宣布,东盟与对话国系列峰会将推迟到10月下旬,与第15届东盟首脑会议合办。

  2009年10月23日至25日,第十五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主题为“增强互联互通,赋予人民权力”。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宣言,并发表了加强东盟教育合作和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

  第十六次东盟首脑会议

  2010年4月8日至9日,第十六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以及东盟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会议期间,东盟各国还签署了《东盟宪章框架内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确定将在《东盟宪章》框架内以规则来解决各成员国之间的争端。

  第十七次东盟首脑会议

  2010年10月,第十七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促进经济复苏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东盟宣言》、旨在加强保障东盟地区妇女儿童福利的《河内宣言》、《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以及实施海上搜救合作的文件。

  第十八次东盟首脑会议

  2011年5月7日至8日,第十八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举行。会议发表主席声明,表示东盟领导人将继续致力于建设一个以人为本、以规则为基础的东盟。

  第十九次东盟首脑会议

  2011年11月17日,第十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主题为“在全球国家共同体中的东盟共同体”。会议通过了《在全球国家共同体中的东盟共同体巴厘宣言》(又称《巴厘第三协约宣言》),强调东盟在加快共同体建设的同时,将加强与外部世界互动与融合,提升东盟作为地区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

  第二十次东盟首脑会议

  2012年4月3日至4日,第二十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会议通过了包括《金边宣言》《主席声明》《金边议程》《2015年建立东盟无毒品区宣言》和《“全球温和派行动组织”概念文件》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东盟共同体建设取得进展制定了具体行动计划。

  第二十一次东盟首脑会议

  2012年11月,第二十一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与会东盟领导人共同签署了历史性的《东盟人权宣言》,启动了旨在维护东盟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和平与和解机构”,决定在柬埔寨建立东盟地区排雷行动中心,并将2015年12月31日设为建立东盟共同体的最后期限。

  第二十二次东盟首脑会议

  2013年4月24日至25日,第二十二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主题是“我们的人民,我们的未来”。会后发表的《主席声明》强调加强东盟共同体建设,扩展东盟次区域合作,和平处理有关争议。

  东盟1年举办1次。[8]

  东盟外长年会

  东盟外长会议:是东盟组织机构主要部分,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但东盟的重大问题由东盟首脑会议作出决策。外长会议由东盟成员国外长组成,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会议。东盟外长还不定期举行非正式会议。1991年7月,钱其琛外长第一次出席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幕式。自此,中国外长每年都出席东盟外长会议的后续会议。

  东盟-中日韩(10+3)外长会议:根据东盟“10+3”合作机制,在东盟外长会议结束后,还将举行“10+3”外长会议。“10+3”外长会议是指东盟10国加中国、日本韩国3国外长举行的会议,它是“10+3”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框架下的一个专业部长级会议机制。首次“10+3”外长会议于2000年7月在曼谷举行。

  东盟与中国(10+1)对话会:中国与东盟对话进程始于1991年。2001年7月,唐家璇外长在河内举行的东盟与中国10+1对话会上指出,中国--东盟关系正在走向更加稳固和成熟的阶段。他2002年在文莱的10+1外长对话会上提出了全面启动自由贸易区谈判、湄公河流域开发和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等3点建议。

  东盟与对话伙伴国会议:始于1978年,是东盟外长会议的后续会议。其10个对话伙伴是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日本、新西兰、俄罗斯韩国美国。每年由东盟成员国和对话伙伴国的外长出席会议,主要讨论政治、经济、东盟与对话伙伴国的合作等问题。中国于1996年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9]

  5对外关系编辑东盟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自1978年始,东盟国家每年与其对话伙伴(时为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欧盟,后相继增加韩国、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举行对话会议,就重大国际政治和经济问题交换意见。1994年7月,东盟倡导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主要就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1994年10月,东盟倡议召开亚欧会议(ASEM),促进东亚和欧盟的政治对话与经济合作。1997年,东盟与中、日、韩

  关税缩减等共同启动了东亚合作,东盟与中日韩(10+3)、东亚峰会等机制相继诞生。1999年9月,在东盟的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成立。

  美、日、韩、澳等主要域外国家不断加强与东盟关系。2009年7月,美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2009年,日提出“亚洲经济倍增倡议”,对以东盟为主的亚洲发展中国家打出包括官方发展援助、贷款保险、贸易融资担保、环保投资倡议等共约700亿美元援助计划。韩国于2009年6月举行了纪念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特别峰会,宣布东盟-韩国自贸区将于2010年1月正式启动。2009年,澳、新西兰与东盟签署自贸区协议,2012年1月正式生效。

  2011年11月,东盟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倡议,旨在构建以东盟为核心的地区自贸安排。[4]

  6中国与东盟编辑1991年,中国与东盟开始正式对话。当年7月,时任中国外长钱其琛出席了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幕式,标志着中国开始成为东盟的磋商伙伴。

  随着政治交往的不断加深,中国1996年3月明确提出希望成为东盟全面对话国,这个倡议得到东盟各国的积极响应。同年7月,东盟外长一致同意中国为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国。中国首次出席了当月举行的东盟与对话伙伴国会议。

  1997年12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首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会议期间,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了《联合宣言》,确定了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中国与东盟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与东盟对话合作,2002年11月,在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2003年10月,第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东盟领导人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双方政治互信进一步增强。

  2004年,温家宝总理出席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提出了加强双方合作的十点新倡议。会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与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入了实质性建设阶段。

  随着互利合作的不断深化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稳步推进,2005年7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开始实施,双方7000余种商品开始全面降税,贸易额持续增长。

  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协议的签署为中国-东盟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年8月15日,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成功地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建成后是一个拥有19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接近6万亿美元、贸易总额达4.5万亿美元、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

  2011年是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也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20年来,中国与东盟通过互利合作,不仅繁荣了地区经济,也维护了地区和平,堪称区域合作的典范。

  2011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纪念峰会上宣布,中方将于2012年在雅加达设立常驻东盟使团。[10]

  7最强硬表态编辑2014年5月16日,现任东盟秘书长、越南人黎良明周五称,东盟下一步有必要让中国撤出越南领海,这是当务之急。

  黎良明的言论是东盟十国发言人迄今发表的最强硬的讲话。此番言论也标志着黎良明的重大转变。他上周末参加东盟峰会期间提到了一份对越南和中国冲突表示“严重关切”的联合声明,但已经不再对批评北京有所顾虑。

  黎良明称,中国此举使地区会谈受到挫折,也再次表明中国与东盟2002年签署的行为宣言不足以有效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他表示,与中国解决领土争端的努力缺乏进展令人失望,各方应该力争开展实质性磋商和谈判,这一最新事件使这一点显得更加重要。

  这番表态随即遭到中国外交部的强烈反对。洪磊同时表示,中国已经启动接回在越南中方人员的行动。对于何时恢复因越南打砸事件暂停的部分和越南的双边交往计划,则要视情况发展做出具体决定。

  对于东盟秘书长指中方侵犯越南领土主权,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精神。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今天表示,有关人员违背东盟中立立场,单方面宣扬个别国家主张,对外释放错误信号与秘书长身份不符,不利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对此强烈不满和反对。并要求东盟恪守中立立场,不介入具体争议,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中国东盟关系发展。[11]

  8东盟大事记编辑1992年,东盟就提出建立自由贸易区,力争通过推进贸易自由化提高合作水平和加强经济一体化建设,增强东盟的整体实力。

  1995年12月,第5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的《曼谷宣言》强调,东盟国家要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努力加快东南亚一体化进程。

  1997年5月底,东盟七个成员国在吉隆坡举行外长特别会议,一致决定于同年7月接纳缅甸、柬埔寨和老挝加入东盟。这是东盟朝东南亚国家政经一体化迈出的重要一步。

  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东盟领导人同意将东盟国家视为一个经济体并在国际上采取整体行动,以提高东盟的竞争力和实现地区一体化。东盟领导人还达成了“推进东盟一体化计划”。

  2003年10月,第9届东盟首脑会议发表的《东盟第二协约宣言》宣布,将于2020年建成以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为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

  2004年11月,第10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了《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并正式将制定《东盟宪章》列为东盟的一个目标,为东盟共同体建设寻求法律保障。

  2007年1月,第12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的《宿务宣言》决定,将东盟共同体建设提前至2015年完成,并正式启动东盟宪章的起草工作。《东盟宪章》于同年11月获得通过,2008年12月正式生效。宪章规定,东盟共同体将由东盟经济共同体、东盟安全共同体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组成。建成后的东盟共同体将使东盟具有一个目标、一个身份和一个声音,共同应对未来的挑战。

  2007年8月8日,为庆祝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40周年,特定当天为东南亚国家联盟日。

  2009年2月,第14届东盟首脑会议上通过《东盟共同体2009年-2015年路线图宣言》及相关文件,就在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提出了战略构想、具体目标和行动计划。

  2010年10月,第17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规划》囊括700多项工程和计划,投资规模约达3800万美元。“规划”实施后将促进东盟地区全方位联通。

  2012年4月,第20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了《主席声明》《金边宣言》《金边议程》等一系列重要成果文件,确定了东盟当年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关注的领域。在同年11月举行的第21届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领导人决定将2015年12月31日设定为建立东盟共同体的最后期限。

  2013年4月,第22届东盟首脑会议明确了确保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必须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步骤,并提出了在2015年后努力实现真正“以人为本”的东盟长远目标。东盟共同体由三部分构成,即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鉴于内部发展不平衡,东盟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将于2015年率先实现经济共同体的目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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