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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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30 22:36:40
来源:联合网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成员。前身可追溯于1904年3月10日成立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联系,下属各地区、行业分会以及高度自治的两个分会——香港红十字会与澳门红十字会

  历史[编辑]清朝[编辑]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3月10日的上海租界,当时名为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在这期间在东北发生了日俄战争。中国红十字会缔造者是出生于茶商世家的商界和政界领袖沈敦和。沈敦和用红十字会的中立性作为盾牌,带人进入日俄交战地区救护被困在里面的中国平民百姓。沈敦和创建的红十字组织是由中国富人和生活在中国的著名西方人构成。这个新的红十字会在政府官员、中国精英分子、西方医务工作者支持下,在中国东北救援了超过25万人。[10]

  在日俄战争后,中国红十字会在成倍扩大,以提供和平时期的救济。救助不断发生的自然灾害成了红十字会的新的工作。洪水、饥荒、火灾缠绕着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除此之外,还有突然爆发的内战。1906年清朝政府签署日内瓦公约,中国正式成为日内瓦公约成员国。

  1906年,在旧金山发生的地震和火灾,摧毁了城市,造成了3,000人死亡。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为旧金山捐献了20,000两白银。

  1907年,吕海寰上疏清廷,希望建立中国红十字会。1910年2月,上谕:“吕海寰等奏,酌拟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请立案一折,著派盛宣怀担任红十字会会长,余依议。”在盛宣怀上任之前,致书吕海寰,希望将中国红十字会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并纳入民政部管理。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因此改名大清红十字会,并由民间组织,转型为官办组织。

  中华民国时期[编辑]1911年,辛亥革命后,吕海寰等人将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袁世凯任吕海寰为首任会长,加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成为第23个国家红十字会,并于1919年7月8日加入红十字联合会。在1920年代,中国红十字会救助了其他遭受自然灾害的国家。这个时期,红十字医院分布在上海和其他城市,红十字组织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中国人渴望参与爱国活动,特别是一个“现代性”的国际组织。截止20世纪20年代,有超过300个红十字会在中国。[11]

  1923年,日本发生关东大地震,中国红十字会向日本派出救援队,捐献了折合20,000美元(1923年汇价)药品[12]。1920年代至1940年代,中国红十字会与美国红十字会、英国红十字会、国民政府和上海商界联系紧密。在军阀时期、十年内战期间,在战场上救援了大量的伤患,并提供寻人、转信等服务

  1933年,当日本侵入山海关时,国民政府批准颁布《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将“中国红十字会”更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1949年两岸分治后,中华民国红十字会迁往台湾。[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编辑]

  澳门红十字会救护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会长蒋梦麟带领部份人员随中华民国政府前往台湾继续运作。而留置中国大陆的红十字会组织则于1950年改组为中国红十字会。1952年,国际红十字大会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的合法红十字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香港红十字会、澳门红十字会则依照红十字运动的精神,分别于1997年及1999年脱离英国及葡萄牙红十字会,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红十字会,成为其享有高度自治的分会。[14][15]

  此外,中华民国的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红十字会也是两岸交流的重要窗口之一,在海基会和海协会沟通方式建立前尤其重要,早期在未开放通邮时期,曾经负责转信、寻人的业务,随后两岸红十字会于1990年签署《金门协议》,协助遣返来自中国大陆的偷渡客。两地发生重大灾变时,也互相透过红十字会象征性捐款,表达友善关切之意,但偶尔也会因主权之争而起争执,著名例子如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时,9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孙爱明表示任何国际红十字会要捐助给台湾地震的款项和救灾物资,都必须得到中国红十字会的同意,甚至任何国家要援助台湾地震,也应征得中国红十字会允许方可援助,并以主权理由刁难俄罗斯等国救难队来台救助。

  2008年,中国红基会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15.37亿元,是上年募集善款总额的9倍。其中,接受地震捐赠款物13.92亿元,“红十字天使计划”接受捐赠1.04亿元,“博爱助学计划”接受捐赠3695万元。2008年中国红基会的“红十字天使计划”和“博爱助学计划”两大公益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免费培训了400名乡村医生和100名乡村教师,资助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失聪、下肢残疾等重症儿童和贫困肿瘤患者近7800名,资助107名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向农村中小学捐建“红十字书库”556个。截至2008年底,中国红基会在全国累计援建的博爱卫生院(站)总数已达2194所,博爱学校194所,红十字书库1112套,受益人口已超过690万人。[5]

  2011年3月以来陆续曝光出的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事件、郭美美事件、“大肚女孩”捐款延迟事件、总会领导每人配两辆豪车事件等,令红十字会与其他中国慈善组织接收捐款数额剧减。[16]

  职责[编辑]中国红十字会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总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联系。[17]

  中国红十字会主要职责为:[18]

  备灾救灾:建立自然灾害备灾救灾网络、应急管理体系。

  卫生救护:初级卫生救护培训、防病知识的宣传。

  卫生关怀及人道救助:动员无偿献血、器官捐献、捐献造血干细胞,预防宣传艾滋病,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参与北京奥运会志愿服务

  红十字宣传和筹资:弘扬红十字精神,筹集善款。

  红十字青少年:对青少年开展人道主义、自救互救教育

  国际合作: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与其他地区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交流合作,参与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工作。

  台港澳事务:为海峡两岸提供人道服务

  组织机构[编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中国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理事会: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其决议。理事会对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进行业务指导。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执行委员会:对常务理事会负责。执行委员会对地方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进行业务指导。

  地方红十字会:

  行业红十字会:“全国性行业成立的红十字会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行业红十字会,由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批准。”

  基层组织:“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村、组)、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19]

  地方红十字会[编辑]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

  安徽省红十字会

  北京市红十字会

  福建省红十字会

  甘肃省红十字会

  广东省红十字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贵州省红十字会

  海南省红十字会

  河北省红十字会

  河南省红十字会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

  湖北省红十字会

  湖南省红十字会

  吉林省红十字会

  江苏省红十字会

  江西省红十字会

  辽宁省红十字会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青海省红十字会

  山东省红十字会

  山西省红十字会

  陕西省红十字会

  上海市红十字会

  四川省红十字会

  天津市红十字会

  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

  云南省红十字会

  浙江省红十字会

  重庆市红十字会

  地市级红十字会:(略)

  县级红十字会:(略)

  行业红十字会[编辑]中国铁路系统红十字会

  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编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

  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编辑]香港红十字会

  澳门红十字会

  执行委员会下属机构[编辑]总会直属单位[编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国红十字会援外物资供应站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备灾救灾中心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刊社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服务中心

  总会机关内设机构[编辑]机关党委(纪委)

  联络部

  组织宣传部

  筹资与财务部

  赈济救护部

  办公室(人事部)

  专门委员会[编辑]学校工作委员会

  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

  筹资工作委员会

  宣传工作委员会

  全民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

  应急工作委员会

  救护工作委员

  领导人[编辑]主条目:中国红十字会领导人列表

  2009年10月起:

  名誉会长:胡锦涛

  名誉副会长:韩启德、桑国卫、黄孟复、张榕明、李金华

  会长:华建敏

  常务副会长:王伟 → 赵白鸽(2011年9月)

  副会长:何亚非、朱之鑫、陈小娅、窦玉沛、王军、马晓伟、郭长江(专职)、郝林娜(专职)、王海京(专职)

  秘书长:王汝鹏

  问题与质疑[编辑]主条目:中国红十字会相关负面事件列表

  自2000年代起,中国红十字会面临着自身改革及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有关负面事件的曝光也使得中国红十字会不得不面对公众不断发出的强烈质疑,特别是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给中国红十字会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组织带来了重大负面影响。

  汶川大地震[编辑]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中国红十字会募得大量捐款,有内地民众引述中国红十字会职员对中央电视台表示需款一千多万元买一千顶帐篷,质疑为何帐篷要贵到一万元一顶,激起广泛回响,怀疑善款被贪污。红会最后澄清帐篷平均价只是一千二百元一顶,但即使如此仍然比巿价昂贵。[20]红十字会在其它国家是独立的私人机构,但在中国红十字会是由政府掌管的,因此公信力不足。另外亦显示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中国慈善机构依然没有足够的法例监管和由第三方核数的独立审查模式。[21]

  李连杰壹慈善基金[编辑]演员李连杰自2007年4月19日开始发起李连杰壹基金计划,提出“1人+1元+每1个月=1个大家庭”的概念,即每人每月最少捐一元,集合每个人的力量让小捐款变成大善款,帮助有需要的人。但因为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民间公益组织不能向公众募捐,壹基金没有自己的独立账户和公章,只能使用中国红十字会的。在2010年9月12日李连杰向传媒表示壹基金计划可能面临中断。[22]不过壹基金已于2010年12月登记成为“公募基金会”,因此壹基金就具备独立的法人身份,允许公开募款。[23]

  卢湾区红会高额餐饮费事件[编辑]主条目: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事件

  2011年4月15日新浪微博上流传出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金额高达9859元的餐饮发票照片,导致了中国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质疑和信任危机。

  郭美美事件[编辑]主条目:郭美美事件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因为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此而引发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质疑。与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事件一样,引发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质疑和信任危机。

  “大肚女孩”捐款延迟事件[编辑]2011年6月15日,东南网报道了“大肚女孩”苏田田的不幸遭遇后,龙岩永定县多部门联合发出了“捐款倡议书”,同时由永定县红十字会开通了一个专门接收捐款的账号。事后,当地各界人士捐款共计5万元人民币,但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称:“新县里正在换届,目前卫生局长还没有到位,没有他的签字,我们不能转出。”所以,直到2011年8月15日(苏田田辞世后第35天),苏田田的父母才接到龙岩永定县红十字会的通知,让其签收当地人士通过红十字会捐出的5万元善款,但是具体什么时候拿到钱,当地红十字会并未说明。[24]

  总会领导配豪车曝光[编辑]2011年8月9日,《博客天下》杂志副总编吴晨光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车库内停着若干辆豪华公车,红十字会司局级以上领导每人配车两辆,目的是应对北京的机动车限号措施。对于此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回应称:“总会公务用车严格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根据国管局2010年1月《关于增加中国红十字会公务用车编制的函》,核定该会公车15辆。目前,在职和退休的副部级干部每人配备一辆专车,其他领导每人一辆一般公车,车辆由国管局统一配发,所谓“每人两辆豪华公车”属谣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政策法规处处长丁硕在微博上称:“红十字总会秘书长的车是荣威750,自动档低配。”[25]

  随后有网友在微博中发布了一张图片图片上显示有10辆陆虎越野车,所有车的车身上都印有红十字会的标志。[26][27]

  收取500万买路钱事件[编辑]IBTimes中文网称,中国红十字会要求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先援助500万元人民币,才能进入芦山地震灾区参与救助。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对此郑重作出澄清,强调该报道断章取义,误导读者,是完全错误的。[28]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赈济处处长陈炳林22日上午在接受新华社驻台记者采访时强调,《国际财经日报》这位陈姓记者的相关报道完全错误,“500万元人民币与中华民国红十字会进入灾区完全没有任何关联性”。[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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