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

作者: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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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15 15:40:40
来源:联合网

  活动简章

  宗旨

  为推进全社会范围内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响应国家对文化艺术在青少儿一代的普及教育、传承的倡导、响应习主席“一带一路”“少年强则中国强”文化先行的战略思想,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少年儿童演员委员会、北京澳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举办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活动,内容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综合艺术五大项目,旨在运用电视大赛这种现代传播和交流方式,展示我国少年儿童的艺术风采,丰富少儿电视荧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是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少年儿童演员委员会主办并授权北京澳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承办的全球范围华人青少儿才艺的盛典级活动。

  主办: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少年儿童演员委员会

  承办:北京澳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播出: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黄金段

  第二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分为,分赛区初赛、复赛、晋级赛、总决赛(北京)四个阶段。

  报名截止日期(分赛区)为2016年 5月31日前。

  总决赛(北京)2016年7月下旬。

  (如出现不可预见情况组委会另行通知)

  第三条: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儿童演员委员会、北京澳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家、著名影视、演艺界名人等)共同颁发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获奖证书及奖杯(即一个获奖节目一个奖杯、一本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设组委会、评委会两个机构。

  第五条:大赛组委会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少年儿童演员委员会授权北京澳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筹划组建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竞赛部、接待部等运作部门,主要承担大赛的策划、宣传、组织、实施等项工作。

  第六条:大赛评委会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少年儿童演员委员会授权北京澳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国内著名艺术家、专家、学者担任大赛评委,负责大赛各项赛事的评判工作。(评委名单见附件)

  第三章 活动规则

  第七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设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综合艺术五大类别,项目分类按个人节目,集体节目分组报名,分组参赛。

  第八条:凡年满5至17周岁,并在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

  少儿组:5-7岁 儿童组:8-12岁 少年组:13-17岁

  第九条:参赛节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民族特色和多姿多彩的少年儿童生活特点。其表现形式大致分为两大类:

  声乐(合唱、独唱等)

  器乐(合奏、独奏等)

  舞蹈(独舞、群舞等)

  戏曲表演(各类戏曲等)

  综合艺术(播音主持、小品等)

  第十条:现场表演(即决赛)的节目将严格限时,每个节目表演限时5分钟,超时扣分。同时,严禁选手虚报年龄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第十一条:参赛选手 自备服装、道具、乐器、伴奏带(钢琴除外)。

  第十二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各分赛区及港澳台、海外地区,即日起接受各地选手报名(含网络报名),节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 5 月 31 日,逾期无效。参赛者请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后)各分赛区公布报名方式未填写报名表即无资格参赛。(报名表由组委会统一分发)。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邮政编码:100061

  电话及传真:010-87878491 010-87878591

  电子信箱: CETVSECYZWH@163.com;QQ号码2955650171

  第十四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分赛区程序为三个阶段。初赛、复赛由各地分赛区自行组织,分赛区晋级赛由大赛组委会指派专家评委指导监督。(分赛区负责承担组委会专家及工作人员【最多4人】当地吃、住、行接待费用)

  第十五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活动设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综合艺术竞赛项目,均采取逐级选拔、现场决赛的方式(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确定各个奖项,最后现场颁奖。

  第十六条:大赛组委会确定2016年7月下旬在北京举行总决赛节目抽签仪式。抽签按照原始报名顺序表录入电脑,由电脑按照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综合艺术类别的顺序(器乐排序按照先小器乐、后大器乐)随机排序、最终确定。抽签确定后,大赛组委会向总决赛参赛选手分发参赛证,向带队老师分发领队证,并收编伴奏音乐或CD盘。

  第十七条:进入决赛的所有选手不得擅自调整参赛曲目,如需变动,必须提前报经组委会批准,否则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第十八条:总决赛和颁奖地点,在北京进行,具体决赛时间和安排将在组委会官方网站通知,请参赛选手和合个领队老师留意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凡接到总决赛通知的选手,前5天由分赛区领队统一带队到组委会报到,(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晋级选手报到)入住指定宾馆(食宿自理)接受赛前专家封闭培训。

  决赛时间:

  新闻发布会:2016年5月中旬(待定)

  决赛抽签:

  开幕式晚会:2016年*月*日(待定)

  舞蹈类比赛:2016年7月

  器乐类比赛:2016年7月

  声乐类比赛:2016年7月

  戏曲类 :2016年7月

  综艺类:2016年7月

  颁奖盛典晚会: 2016年8月

  第二十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活动盛典和颁奖日程表(见下)

  颁奖盛典和颁奖日程表

  日 期时 间内 容地 点

  5月中旬8:30—9:30大赛新闻发布会,

  14:00--17:30舞蹈类走台,开幕式排练〃

  8:00--12:00 舞蹈类决赛〃

  14:00--17:30器乐类走台〃

  8:00—12:00器乐类决赛〃

  14:00--17:30声乐类走台〃

  8:00-12:00声乐类决赛〃

  13:00—12:00戏曲类走台、决赛

  14:00--17:30综艺类走台、决赛〃

  8:00—17:30颁奖晚会排练〃

  8月19:30—21:30颁奖晚会(大赛结束)〃

  第二十一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活动启动仪式、颁奖晚会及决赛节目实况录像均在中国教育电视台1套黄金段播出,

  第二十二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活动,对参赛选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参加本届大赛决赛的选手、领队及家长等陪同人员,均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节目及作品、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使用权、播出权、处置权、解释权、出版权、发行权。

  第四章 奖项设置

  第二十四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活动设金、银、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以及最佳演唱、最佳演奏、最佳领舞、最佳创作、最佳表演等单项奖,单项奖将由评委根据决赛及终评情况评定(单项奖只颁发获奖证书)。

  第二十五条:所有获奖节目组委会将颁发一本证书,一个奖杯。

  第二十六条:金、银、铜奖的设奖比例为:金奖占总决赛节目的20%;银奖占总决赛节目的30%;铜奖占总决赛节目的50%。

  现场决赛项目3项:

  1、声乐(三个年龄组共入围30个节目)

  金奖-6名

  银奖-9名

  铜奖-15名

  2、器乐(三个年龄组共入围30个节目)

  金奖-6名

  银奖-9名

  铜奖-15名

  3、舞蹈(三个年龄组共入围30个节目)

  金奖-6名

  银奖-9名

  铜奖-15名

  4、戏曲(三个年龄组共入围30个节目)

  金奖-6名

  银奖-9名

  铜奖-15名

  5、综合才艺:

  金奖-6名

  银奖-9名

  铜奖-15名

  第二十七条:凡指导学生获得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活动决赛1金(或2银、或3铜)成绩的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赛区组织奖若干名、优秀赛区伯乐奖等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八条:决赛选手因个人原因放弃参赛,则由大赛组委会依照复赛选手的得分记录,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节目。如决赛选手在决赛抽签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参赛,则大赛组委会不再确定递补选手,空置决赛名额。

  第二十九条:决赛前夕,大赛组委会将安排各类别的参赛选手“赛前培训”和“现场走台”(详见决赛日程表)。走台即走位,目的是让选手熟悉比赛区域,而非比赛节目排练。

  第三十条:现场决赛,如遇选手迟到,则排序顺延至后,不因此耽误比赛进程。

  第三十一条:现场决赛,如遇选手假唱、临时替换、虚报年龄等,一经查实,则取消比赛成绩并公示。

  第三十二条:现场决赛,如因电视设备故障,则先请评委亮分,然后补录比赛节目。

  第三十三条:现场决赛,如因纯技术原因致使选手失误,如扩音差错、断电关灯、钢琴音不准等,已经完成或完成大半的比赛节目则不再重新表演,由评委酌情处理,未完成的比赛节目则重新表演。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活动各地分赛区,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简章自行组织并积极开展选拔推荐参赛选手和参赛节目。

  第三十五条: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活动全部决赛和评比过程均有组委会指派监督员及组委会监督组人员、公正员现场监督。保证赛事公平、公正。

  备注:各分赛区要严格执行组委会,活动简章(总则)条款及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制度的分赛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警示通报如情节特别严重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分赛区资格。

  举报监督电话:010-87878461

  第三十六条:本次活动全称为“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

  备注:未尽事宜见相关附件。

  全球华人青少儿才艺选拔大赛

  暨优秀文艺作品展播组委会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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