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作者: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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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08 13:20:04
来源:联合网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863年创立于日内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独立、中立的组织,其人道职责主要源自1949年《日内瓦公约》。该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在全球80多个国家共有大约1.3万名员工;资金主要来自于各国政府以及国家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自愿捐赠。宗旨是为战争和武装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人道保护和援助。

  国际红十字运动不是个单一机构。它是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以及189个国家红十字会构成的。每个组成部分都有各自独立的法律地位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都共同遵守在七项基本原则之下。

  这七项基本原则包括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运动每个组成部分都尽力尊重和维护这些原则。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独有的人道使命是保护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受难者的生命和尊严,并为他们提供援助。该组织主导并协调运动各成员在武装冲突中开展的国际性援助行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创立于1863年,它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发起者。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成立于1919年,它鼓励、协助并促进各国红会为最脆弱人群开展各类人道活动。该组织主导并协调各国红会为自然灾害和技术灾难受害者、难民和受卫生紧急情况影响的人开展的援助活动。

  国家红十字会是其本国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负责提供包括救灾、卫生和社会项目等一系列服务。在战时,他们会援助平民并为武装部队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要想加入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国家红会必须先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然后加入国际联合会。运动章程中列出了获得承认的十项条件,其中包括在其本国立法中承认红会的自治地位、使用公认标志以及坚持七项基本原则等。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会,而且红会必须设在独立主权国家的领土之内。

  在2007年召开的第30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因巴勒斯坦红新月会的地位问题而免除了最后一项条件。

  运动全体成员与日内瓦公约所有缔约国每四年召开一次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在其他时候,如需处理运动面临的问题时,也可以召开国际大会。

  由9人组成的常设委员会负责组织这些会议。常设委员会有5名委员是在国际大会期间通过选举产生的。另外4人是依照职位兼任的委员: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国际联合会各占两席,包括这两个组织的主席。

  运动各成员与各国政府定期召开国际大会,这是人道事务领域所独有的。它反映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各国红会的历史和渊源以及国际人道法(尤其是日内瓦公约)的核心重要性。

  在行动方面,运动通过了《塞维利亚协议》,理清各组成部分在不同局势中的作用和责任。“主导作用”概念旨在通过加强合作并消除工作重叠和重复来将运动影响力发挥到最大。

  运动在一线与其他非政府组织有很多合作,因此制定了行为守则来确保为战争和灾害受难者提供高标准的援助。

  虽然运动本身并不是一个组织,但它还是有自己的出版物《红十字红新月杂志》,该杂志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国际联合会日内瓦总部共同编撰出版。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从1863年至近代的历史可分为四部分:红十字创建初期,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1918至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发展规制武装冲突的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那些没有参加或不再参加战斗的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日内瓦公约》息息相关。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创建与初期阶段(1863 - 1914)

  在1863年至1914年期间,通过委员会日趋有效的行动,亨利·杜南的梦想变成了现实。由于杜南先生为瑞士人,为了表彰其为国际人道做出的杰出贡献,用其祖国瑞士国旗相同图案相反颜色的旗帜作为这个组织的会旗,这就是红十字旗。后来考虑到十字架代表基督教,与阿拉伯、波斯等国传统宗教不符,故增加红新月作为共同标志。

  与红十字的发展并行的是现代人道法的诞生:适用于所有冲突的各国同意的规则保证了为伤者和病者提供帮助,后来也适用于被关押者和平民。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第一次世界大战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以及红十字总体而言——已得到充分发展。各国红十字会以从前难以想象的规模在后方提供急救队志愿者和更多支持,与此同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将其工作范围扩展至保护战俘。

  它设立了国际战俘局——一个关于被关押者名单和救济包裹供应的中央信息交换所。当许多平民在敌人后方被切断联系之后,它还将为平民传递消息纳入其工作范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8年2月发起了一项呼吁,号召交战方停止使用有毒气体。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历史:1918年至1939年期间

  1914-1918年冲突被描述为一场“终结所有战争”的战争;红十字将工作重点放在了维护和平上,它开始组织起来向那个方向努力。

  第一次世界大战愈合不佳的伤口、经济灾难和民族主义的抬头导致了一些冲突的发生,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发现自己既要在欧洲开展工作,也要在遥远的地方——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开展工作。

  它要面对越来越多的平民伤亡不断攀升的国内冲突。它所需要的法律基础是匮乏的,而且,尽管它尽力使政府采用新法律以保护平民,1939年之后法律的缺乏还是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第二次世界大战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仅拉丁美洲和数个中立的欧洲国家免遭战祸。在历史上,军用飞机使炮轰数百平方公里的敌区首次成为可能;平民中受害者的数目也首次超过了士兵受害者的数目。从一开始,希特勒政权就发动了一场旨在征服斯拉夫民族并消灭所有犹太人和吉普赛人的种族战争。

  国际人道法包含规制战俘待遇的规则(1929年7月27日的《日内瓦公约》),但不包括规制平民人口待遇的规则。因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能够开展活动以保护和援助战俘,但它为某类平民——特别是被关押在集中营里的平民——所开展的工作却是非常有限,甚至是不存在的。

  1945年以来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当欧洲——二十世纪大多数暴力的滋生地——努力建设和平堡垒的时候,世界其它地区则继续忍受着冲突的影响;一些冲突有了新的形式,自由战士、游击队运动和独裁政权占据了中心舞台。

  为应对不断变化的战争所提出的挑战,并考虑到20世纪30和40年代的发展,我们需要新的法律规则。首先在1949年对《日内瓦公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1977年,两个《附加议定书》使其更加完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协助起草了所有这些法律。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或多或少地参与了1945年之后这个时期的冲突,并对其中产生的人道问题具有独特的洞察力。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历史的最后一部分内容正在逐步更新,以介绍其工作的概况。[3]

  3决策机构编辑2002年,大会决定调整指导委员会的结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管理机构由大会、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构成,全权负责制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有关发展国际人道法方面的政策、战略和决议。这些机构监督该组织开展的所有活动,包括一线和总部行动以及目标和预算审批。它们还监督大会指导委员会或大会理事会决议的实施,并在监督委员会以及内部和外部审计单位的协助下来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由大会(最高管理机构),大会理事会(大会的附属机构,具有在某些方面代表大会的职能)和指导委员会(执行机构)共同管理。2012年7月1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新任主席[4] 彼得·毛雷尔正式上任。他的前任雅各布·克伦贝格尔先生在2000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间担任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一职。

  主席团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有一位主席和一位副主席。主席主要负责该组织的对外关系,在国际社会中代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并与指导委员会总干事密切合作,负责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人道外交事务。在该组织内部,他负责加强组织凝聚力,保证运作顺利并促进发展。

  指导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实施和保证实施由大会或大会理事会制定的整体目标和组织战略。指导委员会还负责确保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和员工整体工作效率。[5]

  伊夫·达科尔(Yves Daccord),总干事

  多米尼克·施蒂尔哈特(Dominik Stillhart),行动部主任

  海伦·奥尔德森(Helen Alderson),财务与后勤部主任

  夏洛特·琳赛-屈尔泰(Charlotte Lindsey-Curtet),交流与信息管理部主任

  海伦·德拉姆(Helen Durham),国际法与合作部主任

  盖拉尔多·蓬特兰多尔菲(Gherardo Pontrandolfi),人力资源部主任

  大会

  大会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所有活动进行监督。大会制定政策、整体目标和组织战略,并批准预算案和决算案。大会提名各部门主任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大会由15至25名经原任委员选举产生的瑞士籍委员组成,具有社团性质。大会的主席和副主席也就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主席和副席。

  彼得·毛雷尔(Peter Maurer),主席

  克里斯蒂娜·贝利(Christine Beerli),副主席

  胡戈·本齐格(Hugo Bänziger)

  弗朗索瓦·比尼翁(François Bugnion)

  雅克·沙皮伊(Jacques Chapuis)

  贝尔纳·G·R·达尼耶尔(Bernard G.R. Daniel)

  保拉·吉拉尼(Paola Ghillani)

  亚历克西斯·凯勒(Alexis Keller)

  于尔格·凯塞林(Jürg Kesselring)

  伊夫·桑多(Yves Sandoz)

  多丽丝·舍佩尔(Doris Schopper)

  罗尔夫·苏瓦龙(Rolf Soiron)

  布鲁诺·施塔费尔巴赫(Bruno Staffelbach)

  海迪·塔利亚维尼(Heidi Tagliavini)

  丹尼尔·蒂雷尔(Daniel Thürer)

  莫罗·阿里戈尼(Mauro Arrigoni)

  蒂埃里·隆巴尔(Thierry Lombard)

  梅尔希奥·德穆拉尔特(Melchior de Muralt)[6]

  4中国红会编辑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在上海创立,起初叫“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1906年,清政府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1907年,“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1912年,“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2年1月15日通报各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之一。1919年,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会。1952年7月,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因而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

  中国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和许多国家红十字会有着良好关系与合作,也积极援助姊妹国家红十字会。1985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曾三次担任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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